联系人:中华慈善新闻奖组委会办公室
                 盛春岚 孔令巧
电 话:(010)67086105 传 真:(010)67086105
手 机:13366012780(盛春岚)、15010039241
              (孔令巧)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崇外大街5-10号新世界太华公
               寓1座1301室
邮 编:100062
中华慈善新闻奖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中华慈善总会宣传委员会
                     中华慈善新闻奖组委会办公室
                     中华慈善总会新闻界慈善志愿者服务总团
新闻奖组织委员会主任:范宝俊
新闻奖组织委员会副主任:李本公、邓铜山(执行)、
刘国林、徐学江
新闻奖组织委员会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曲小玲、刘颖冰、李仁臣、李玉林、张振华、苏辉、赵立凡、赵德润、徐心华、徐祝庆、徐镱轩、麻贵林、谭明悦
新闻奖评选专家委员会主任:徐心华、李仁臣
新闻奖评选专家委员会执行主任:徐祝庆
新闻奖评选专家委员会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万伯翱、王翼平、王秀琳、王运声、石国雄、卢勤、孙晓阳、江永红、朱英璜、许正隆、李祖培、闵凡路、杨波、陈小钧、陈应革、罗开富、张述圣、张振华、赵德润、赵立凡、徐学江、郭健、瞿祖赓(中宣部新闻局、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广电总局总编室、中国记协国内部各邀请一名)
新闻奖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苏辉、徐镱轩
新闻奖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刘芳、张晓宇、韩春霞、盛春岚、孔令巧、杨薇
官方通知
2009[中慈文]第010号
关于首届(2008年度)“中华慈善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华慈善总会主办的我国首届(2008年度)“中华慈善新闻奖”的评选工作已经启动,征集参评新闻作品的工作2月下旬全面展开,评选结果将于今年5月下旬抗击汶川特大地震胜利周年之际揭晓,并举行颁奖仪式。诚挚希望各媒体对这项工作给予热情支持。
         评选慈善好新闻,设立“中华慈善新闻奖”,是加强慈善文化传播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一项有意义的举措,正式列为中华慈善总会今年的工作任务。以后将每一到两年举办一次。由中华慈善总会宣传委员会、中华慈善新闻奖组委会办公室和中华慈善总会新闻界慈善志愿者服务总团承办。
         去年全国波澜壮阔的抗击“5•12”汶川大地震斗争极大地传播了慈善文化,全民慈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胡锦涛总书记去年12月5日在全国慈善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加快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动员令。现在,慈善新闻越来越受到广大受众的关注和欢迎,加强慈善报道正日益成为各媒体履行社会责任和树立自身形象的内在要求。但总体而言,我国慈善事业起步较晚,发展滞后,其现状离党和政府要求有很大差距,与正在崛起的我国的发展中大国地位不相称,远远不能满足亟需救助的广大困难群体的期待。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慈善离不开媒体,慈善事业的发展,全社会慈善意识的提高和慈善风气的形成,都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媒体的推动和支持。正因为如此,中华慈善总会认为自己有责任发起和创设中华慈善新闻奖,以肯定和奖励新闻工作者在慈善宣传中做出的突出成绩,激励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慈善报道和慈善文化的传播。
         中华慈善新闻奖评选专家委员会由中国新闻界资深媒体工作者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有比较丰富的经验,有一定权威性和公信力,能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参加评奖范围为所有支持慈善新闻奖的媒体和合作单位;参选作品涵盖所有慈善活动和慈善典型的新闻报道。主办单位向各参评媒体发正式征集函。
         奖项按文字、广播、电视、图片、网络设五类,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次,总共获奖作品140篇,其中一等奖20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80篇。
         获奖作品由中华慈善总会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颁奖仪式拟在2009年5月下旬举行,届时将邀请各项目一等奖获得者与会受奖。
         请各媒体接到此通知后,按照附件“首届‘中华慈善新闻奖’评选办法”的要求,开展参评作品的收集工作,并将推荐参评作品在4月10日前报送中华慈善新闻奖组委会办公室。 谢谢支持和合作。
中华慈善总会    
2009年3月2日    
评选办法
首届“中华慈善新闻奖”评选办法
为奖励在慈善宣传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新闻工作者,激励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关于慈善活动的报道和慈善文化的传播,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全民慈善意识的提高,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华慈善总会特设立“中华慈善新闻奖”。首届(2008年度)“中华慈善新闻奖”评选办法如下:

         一、 评选范围
         首届“中华慈善新闻奖”的参评范围为所有支持慈善新闻奖的媒体和合作单位。凡上述合作支持单位,于2008年度刊登、播出的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紧急救助、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医疗救助、支教助学等活动,体现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的原创新闻作品(含消息、通讯、评论、专题报道、摄影图片、专栏等),均可参评。

         二、 评选项目
         首届(2008年度)“中华慈善新闻奖”按文字(含报纸、通讯社、新闻期刊所刊发的消息、通讯、特写、评论、综述、访谈、专题报道等各种体裁的新闻作品,以及宣传慈善的专栏、专刊),广播,电视,图片,网络五个项目分别设奖:
         1、文字类: 一等奖8篇; 二等奖16篇; 三等奖30篇。
         2、广播类: 一等奖4篇; 二等奖8篇; 三等奖15篇。
         3、电视类: 一等奖4篇; 二等奖8篇; 三等奖15篇。
         4、图片类: 一等奖2篇; 二等奖4篇; 三等奖10篇。
         5、网络类: 一等奖2篇; 二等奖4篇; 三等奖10篇。

         三、 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宣传方针和舆论导向,体现三贴近的原则。
         2、内容真实,思想深刻,形式新颖,时效性强。
         3、注重作品的感染力、说服力和社会效果。

         四、 评选程序
         1、首届“中华慈善新闻奖” 参评作品数额分配
         (1)人民日报、新华社:各5篇
         (2)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国际广播电台、中新社:各4篇
         (3)其他中央级综合性日报和省市区党报、电视台、电台:各3篇
         (4)都市报、晚报、新闻期刊、新闻网站:各2篇
         (5)图片: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日报、中新社:各2—3张(组);其他中央级综合性日报和省市区党报:各1—2张(组);都市报、晚报、新闻期刊、新闻网站:各1张(组)
         2、合作支持单位于2009年4月10日之前按分配的数额将参评作品复印(一式20份)寄送组委会办公室。
         3、首届“中华慈善新闻奖”评选专家委员将按评选项目分设若干评选小组,各小组经认真审议、充分酝酿后,按无记名投票、实到评委过半数(实到评委须占评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原则分别评出二、三等奖作品,并确定推荐一等奖的候选篇目。
         4、评选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经认真审议、充分酝酿后,按无记名投票、实到评委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后,确定各评选项目一等奖的获奖篇目。

         五、 评委会组成人员
         首届“中华慈善新闻奖”评选专家委员会,由中华慈善总会新闻界慈善志愿者服务总团成员和有关方面专家约30人组成。

         六、 颁奖事宜
         首届“中华慈善新闻奖”获奖作品由中华慈善总会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颁发仪式将在2009年5月下旬在北京举行,届时将邀请各项目一等奖获得者与会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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